很多房東之所以冒著違法風險簽署無效特約,都是因為被傳統「一報稅,房屋稅、地價稅會直接飆漲三倍」的查稅恐慌給嚇到了。
建豪在協助無數屋主打理不動產資產的實務中,一向提倡「用制度對抗風險,用合規換取高收益」。我們實際來算一筆帳,只要你讓房客合法申請租補,你自動成為「公益出租人」,政府給予的綜合所得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三稅減免優惠,其力道非常驚人:
1. 綜合所得稅:免稅額大方送
每間房屋每個月享有15,000元的免稅額!超過15,000元的部分,還能選擇:
算法A:免舉證43%費用率
月租20,000元 → 免稅額15,000元 → 應稅額5,000元 × (1-43%) = 2,850元
2,850元 × 5%稅率 = 月稅142元,年稅1,704元
算法B:檢附單據核實列舉
若你有修繕發票、房屋稅單、貸款利息,費用率常達60%
5,000元 × (1-60%) = 2,000元 × 5%稅率 = 月稅100元,年稅1,200元
實務依據: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、財政部110年1月29日台財稅字第10904639920號令。
2. 房屋稅:完全沒變貴
直接比照「自住用稅率1.2%」核課,跟你自己住的稅率一模一樣。
重點條件: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適用。第4戶起為1.5%-2.4%。
實務依據:房屋稅條例第5條、財政部112年11月17日台財稅字第11204557450號令。
3. 地價稅:依舊是自用優惠
直接適用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‰」,完全不需要繳納一般用地10‰∼55‰稅率。
實務依據:土地稅法第17條。
結論:
我們把「便宜2,000元」的一年損失24,000元,拿來對比「誠實合規申報」的一年稅金1,200∼1,704元。**你每年平白多損失了22,000元的租金收益,還要天天提防被房客檢舉。**這不是避稅,這是最划不來的資產內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