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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終止協議書 與 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 不一樣(馥華艾美蘇建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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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東警報EP.4】書面終止協議書 與 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 不一樣

上一篇文章上線,馬上就有網友打給我,我就發現有人搞錯了。很多屋主知道承租人退租要向政府通報,但實務上最常犯的致命錯誤,就是把「書面終止協議書」「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」兩者混為一談。建豪請各位房東務必用一句話記住兩者的本質差別:

一句話記住:
「終止協議書」是對房客的法律文件。
「消滅聲明書」是對政府的行政表單。

白話:沒終止協議書,你的消滅聲明書就是偽造文書。國土署會收,但國稅局不認。

書面終止協議書 與 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 不一樣(馥華艾美蘇建豪)

書面終止協議書 vs 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,4大差異一次看懂:

  1. 法律性質不同
    書面終止協議書:
    屬於民法契約。是你跟房客之間的「合意終止契約」,拿來對法院、國稅局證明租約何時結束。

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:
屬於行政表單。是你跟國土管理署之間的「告知文件」,用來把你從公益出租人清冊移除。

  1. 對誰有用
    書面終止協議書:
    對法院、國稅局、地方稅務局有用。沒這張,國稅局直接用原租約到期日課你稅。

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:
對國土署有用。沒這張,系統會一直掛著你,新房客申請補貼會卡關,你也會被列異常名單。

  1. 沒有它會怎樣
    書面終止協議書:
    國稅局不認你租約終止,直接用原租約算到12月,追繳你租賃所得稅+罰0.5倍。

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:
國土署系統繼續掛著你,導致新房客不能請補貼,你被客訴。且你會被勾稽異常,增加查稅機率。

  1. 誰要簽名
    書面終止協議書:
    必須房東+房客雙方簽名蓋章才有效。單方面寫的無效。

出租人通報租賃契約消滅聲明書:
只要房東單方簽名就能送件。但附件必須附上「終止協議書影本」或「存證信函」,國土署才受理。

一句話重點:
沒終止協議書,你的消滅聲明書就是空包彈。國土署會收,但國稅局不認。兩張都要有,順序是先簽協議,再送聲明書。

二、實務上怎麼用?缺一不可

正確順序:

1. 先跟房客簽「書面終止協議書」
內容必寫:

「立協議書人:出租人王大明、承租人陳小美,茲因承租人提前終止,雙方同意租賃契約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15日終止,特立此書。」
雙方簽名+蓋章+身分證影本。LINE截圖不夠力,法院只認紙本。

2. 再拿終止協議書,去填「消滅聲明書」通報國土署
聲明書上「租賃契約消滅日期」那格,就是抄終止協議書上的3月15日。
附件要附「終止協議書影本」,國土署才受理。

如果你只做第2步會怎樣?
你單方填消滅聲明書送國土署,國土署會註記。但隔年國稅局查你稅,要求你提「雙方合意終止證明」,你拿不出來,國稅局直接用原租約算到12月,補稅+罰0.5

三、房客不肯簽終止協議書怎麼辦?3招自救

房客落跑、失聯、拒簽,不代表你不能通報。用「單方證據」取代雙方協議,一樣合法。

狀況1:房客LINE說要搬,之後失聯
你要做的法律動作:

  1. 將LINE對話截圖,內容要包含他說「我X月X日要搬走」。
  2. 去電信公司申請該門號的「通聯紀錄」,證明門號是他本人持有。
  3. 自己寫一張「切結書」:「承租人陳小美已於115年3月15日點交搬離,特此證明」。

通報國土署時附件放什麼:
LINE截圖 + 通聯紀錄 + 切結書。三樣一起附,證明力足夠。

狀況2:房客押金扣完就落跑,人沒出現點交
你要做的法律動作:

  1. 做一份「租賃點交紀錄表」,上面註明「承租人未到場,視同完成點交」。
  2. 拍照錄影:空屋狀況、水電錶數、鑰匙已收回。
  3. 找大樓管委會總幹事或鄰居2人當見證人,在點交表上簽名。

通報國土署時附件放什麼:
點交紀錄表 + 現場照片 + 見證人簽名。證明你已實質收回房屋。

狀況3:房客完全失聯,訊息不讀不回
你要做的法律動作:

  1. 寄發「存證信函」到兩處地址:租約上的地址 + 房客戶籍地。
  2. 內容寫:「台端已於115年3月15日搬離且未返還鑰匙,雙方租賃關係自該日起消滅」。
  3. 保留「存證信函」+「郵局回執聯」+「郵局線上查詢單」。

通報國土署時附件放什麼:
存證信函影本 + 回執聯 + 郵局查詢單。


重點:國土署官方認可「存證信函回執聯」等同終止證明
。沒協議書也能通報成功。

四、一句話總結SOP

終止協議書 = 子彈
消滅聲明書 = 把子彈打出去的槍

  1. 沒子彈光有槍:你通報國土署,國稅局照樣判你空包彈,追稅。
  2. 有子彈沒開槍:你跟房客簽好協議,但沒通報國土署,新房客不能請補貼,你被客訴。

兩張都要有,順序不能錯。

小心行得萬年船,讓專業幫您顧好家

退房客這件事,多數房東把焦點放在屋況、押金、鑰匙這些眼睛看得到的物理東西。但房客真正帶走的,不只是行李,還有一個你看不到的「政府資料庫狀態」。

那個狀態你不主動用正確的法律程序切換,系統會一直判定你還在出租,每多一個月,對房東來說就多一份不可預測的查稅風險。

人不對,不能簽合約;錢不到,不能交屋。同樣的,租約提早結束了,記得把「終止協議書」與「消滅聲明書」兩道防線同時做乾淨。小心行得萬年船,讓建豪陪您顧好家,用最硬核的地政與法律實務,守護您的資產安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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