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這種失聯、不肯配合的無賴行徑,懂制度的房東,從來不跟對方硬碰硬。請依照建豪幫您規劃的正統 3 步驟自防線,把權益蓋起來:
👉 第一招:動用內政部新制,單方面強制「逕遷戶所」
你完全不需要求爺爺告奶奶跪求房客出來遷戶籍。根據台灣現行《戶籍法》的便民新制,只要租約已經期滿或合法終止,房東可以準備以下 3 樣資料,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:
- 房東的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
-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(證明你是屋主)。
- 已經到期的租賃契約書,或是雙方簽名的退租點交單。
戶政事務所收件並查證實質居住事實後,主管機關會直接依法進行「單方面強制遷出」,把房客全家人的戶籍直接改登記在「戶政事務所(俗稱逕遷戶所)」!一槍切斷他的戶籍枷鎖,完全不需要房客本人同意,輕鬆保住你高達數百萬的賣房免稅權!
👉 第二招:啟動「拍照造冊+限期催告」鐵三角,合法清除垃圾屋
房客落跑留下一堆破爛,為了防止被反咬《侵占罪》,進屋清理前,請務必完成以下無懈可擊的法律防護網:
- 尋找第三方見證人:開門進屋當天,千萬不要自己一個人進去。請務必邀請大樓總幹事(社區經理)、管委會里長、或是鄰居共 2 人擔任合法見證人。
- 全程錄影與拍照造冊:在見證人的陪同下,拿著手機進屋,將全屋垃圾現況、翻動過程全程錄影不中斷,並將所有留下來的物品(哪怕是破衣服)一項一項拍照、登記在紙上,由見證人共同簽名確認。
- 寄存送達存證信函:將這份清單影本,連同存證信函,寄發到合約上房客的「戶籍地」。內容載明:「台端遺留之物品已拍照造冊,限於 7 日內前來認領,逾期未領則視同廢棄物,強制視為拋棄所有權,將由本人全權清理,衍生之清潔費將由押金扣除並依法追償。」
- 建豪提醒:信件如果因「招領逾期」被退回,依最高法院大庭裁定已經算合法送達!期限一過,法律就認定他拋棄所有權,這時你愛怎麼丟、怎麼清通通百分之百合法,他絕對告不成你!
👉 第三招:合約提早勾選【不得任意終止】並辦理「租約公證」
這是徹底根除惡房客賴著不搬、不肯交屋的重型武器。我們在簽約時,合約絕對要勾選【不得任意終止租約】,並且一起到民間公證人處辦理租約公證,主文必須附加「逕受強制執行」。
只要合約期滿的那一天他敢賴著不走,房東完全不需花大錢請律師、花半年一年打漫長的民事訴訟。你直接拿著這張公證書,去房屋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,法院的書記官和警察就會直接陪你來到現場,合法破門、強制驅逐趕人並清空房屋! 這是房東在收租制度下最強大的「終極防線」。